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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不能“挟童言以乱受众”
作者: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07-3-11 19:19:45

电视广告不能“挟童言以乱受众”
廖德凯

    终于有网友对电视广告“无忌”的童言提出批评了。最近,有不少网友都针对蒋雯丽在CCTV6新播出的一个化妆品广告,表示了不理解和批评,甚至指出该广告有“儿子想娶妈妈”的乱伦嫌疑,让人难以接受。而蒋雯丽7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希望网友和观众不要太过激,其实我5岁的儿子都这样跟我说过,孩子的话是不能当真的。”(《成都商报》10月8日)
    记者没采访到厂家,但想来,厂家的回答也和蒋雯丽差不多:童言无忌,当不得真的!不过,厂家内心所希望的,恐怕就不是“不当真”了,而是希望受众“都当真”,否则,化妆品卖给谁去?其实,厂家对“童言”的效果要求,恰恰就是希望“以童乱众”,使“当不得真”的童言成为受众心中一种“隐喻的真实”,从而达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隐喻的真实”,在这里笔者理解为通过一种真实的代言,用“虚假”的方式来反应受众内心的真实存在。在实际的生活之中,我们常常可以发现这样的例子:借助于少儿的“童言无忌”,来满足成人内心的另一种无法言说或不好出口的想法。成人内心的无法言说或不能出口的想法,即是一种“隐喻的真实”,这种“隐喻的真实”通过儿童之口表达出来,当时虽可能一笑置之,实则已经取得了真实的效果。
    电视广告打“童言无忌”牌,其实正是为了表达一种“隐喻的真实”,至少,能够让人“误读”,也就能够达到目的了。就化妆品广告而言,无非是想表达用这种品牌的效果。看!用咱这品牌把五龄童都“迷”住了!尽管口口声声表示这是“孩子的话”,但这“孩子的话”确实有着足够的“杀伤力”。当然,不可否认,因“童言无忌”,因此,勿须对“孩子的话”过敏。但是,正如一位网友所言:童言无忌,人心有忌。当一种本来“无忌”的童言被放大到社会并为某一目的所用的话,这种童言就不再“无忌”了,而必须得到必要的限制。
    央视目前还有一个利用童言的化妆品广告还未见有人提出批评。在优美的韵律中,童声响起:“世上只有妈妈好,长斑的妈妈难看了”。事实上,脸上长了斑,当然比不长斑难看,这不用怀疑。但是,当这一“真理”被放大到电视上,强制受众接受这一“真理”时,我们就不禁要问:这种导向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但这正是厂家要达到的“隐喻的真实”的效果,而这也正是“隐喻的真实”对社会“隐喻的导向”。
    因此,电视广告以“童言无忌”为借口,不过是厂家借童言来达到“乱众”目的罢了,别以为他们就真的是客观反映儿童之趣。当客观的事实脱离了其范围和特定的受众,被“粘贴”在另一个地方,为某一目的所用时,客观事实也就不再客观,而其所反映出来的社会导向自然值得去加以分析。如果反映了不良的社会导向,会引起不良影响,自然应当予以限制。对于借助大众传媒进行传播的电视广告来说,因其影响力及范围之广,更应引起足够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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