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外商做生意,最难防‘掩人耳目’骗术,它使企业领导目不能视,视而不见,见而不实,被骗得惊惶失措,钱财两空。”这是我国入世后每家企业都应注意的问题!”近日,一家公司的李经理向笔者谈起他受骗的经历后用这段话结尾,令人振聋发聩!
“掩人耳目”骗术的特征,是经济骗子以外商财大气粗的假象欺骗客户,声称投资大笔资金(或设备)与国内企业合资合作,进而签订合同,达到骗取金钱的目的。例如,1993年春节前的一天,某硅酸盐厂接待了一位澳大利亚商人来工厂考察。澳商仔细考察了该厂的产品、市场、资产营运情况后说:“这是我在国内考察的几间工厂里条件最好的合作厂家。”然后与该厂签订了投资价值120万美元设备的办厂“意向书”。澳商回去后,将自己公司有7000万美元总资产的资信情况传真给硅酸盐厂,与其办起了一家投资总额为280万美元的中澳合资企业。合资企业一成立,这位澳商就骗取到一大笔钱失踪。这时,硅酸盐厂经过查询,才知道澳商的公司是一间皮包公司,其传真过来的资信证明是伪造的,而所谓价值120万美元的设备是倒卖台湾的“夕阳设备”!
如何才能对付“掩人耳目”骗术?笔者认为,国内企业与外商合作,采取“四查”的方法,摸清其“家底儿”,就能有效遏止“掩人耳目”骗术,维护自身利益,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一查外商公司的年度报表。要他提供其公司近3年的年度报表供审阅,因为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地区),大公司(企业)每年都有年度报表;若没有,则反映该公司是小公司,其所投的巨额投资款可能有诈,承诺投资的设备可能是劣质设备。
二查外商公司的纳税申报表。若其以种种借口拒绝提供,或回答其资产和家产联在一起不便提供,就可判断其是一家缺乏财力的小公司。
三查外商公司的开户银行帐号。可通过中国银行查询他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的情况及其公司简要的年度往来资金情况。银行虽不会告知其具体资金数据,但会透露有用的信息;如被查询公司的年度往来资金为7位数以上,8位数以下,该公司在银行的金额通常在6位数;该公司有透支情况等等。这样,就可设法找当地人按外商提供的地址查询公司规模状况或所在地的情况。若得到“该地址是私人住宅兼公司办公地点”的答复,则可否定其“资金雄厚,规模大”之介绍。
四查外商公司的房产证。有的以商人身份出现的骗子与国内企业合资合作时,往往主动拿出其房产证的复印件说:“若你担心我的资金或设备不到位,我可以房产作为公司的业务担保。”这时,可根据其房产证的按揭银行查询即可知其房产之真伪。因为,按照国际惯例,买房子交10%的定金就可以住进去,待还清银行本息才拿到房产证,房子才成为自己的财产。在此之前,房产证一般由按揭银行保管。如银行答复:“被查询公司声称400万美元的房子价值80—100万美元,至今只付清40万美元”的有关情况,就可知道该公司的经济实力。
这样,通过以上“四查”,企业经营者对外商公司真实家底就可一目了然,避免像某硅酸盐厂那样的受骗事件,做到防骗有方,依法办事。 (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