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类经济诈骗案件在我省层出不穷。骗子抓住人们贪小便宜或疏忽大意的心理,打着各种美妙动听的幌子骗人落入圈套。一旦被骗,不仅钱财受损,正常工作和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湛江市公安机关将骗子常用的十一种作案手法公诸于众,并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在经济活动中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要给骗子以可乘之机。
“调包”诈骗
“调包”是一种偷龙转凤的手法,犯罪分子事先准备好伪造的存折(或储蓄卡),与事主接触时,借验看之机,迅速换走事主手里的存折(或储蓄卡)。当事主将货款存入“自己”的存折(或储蓄卡)时,犯罪分子则用与该存折(或储蓄卡)相配套的储蓄卡(或存折)提款潜逃。
去年4月份,湖南省株洲市某工厂经理刘某接到自称是某厂驻湛江办事处林某打来的电话,称有钨粉出售。双方经过协商,刘某表示有意以每吨4.3万元的价格购买20吨钨粉,并应对方要求传真了有关身份资料。林某一伙马上据此伪造了一张刘某的身份证,并用来开设了一张储蓄卡。同年7月份,刘某来到湛江火车站货场验货,林某一伙以一桶经过伪装的钨粉让他检验,骗得刘某与其签订《购销协议》。在签约过程中,林某一伙一再要求,刘某必须在农业银行开设存款帐户,并存入一半货款以证明有支付能力才予以发货。刘某办理好开户存折和储蓄卡后,林某一伙借验看之机,用事先以伪造的刘某身份证开设的储蓄卡“调包”换走了刘某的储蓄卡。当刘某所属公司按照他提供的储蓄卡帐号汇入43万元货款后,林某一伙立即持存折提款逃跑。
警方提示:在经济活动中,一是要熟悉遵循市场价格规律,防止被犯罪分子以优厚的交易条件为诱饵诱骗上当;二是要深入了解合同相对方的情况,包括公司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身份、有无工商注册登记、信用度以及有无购货需求、供货能力和支付能力等;三是要保管好身份证和用以支付货款的汇票等证件及有关银行票据。到银行存款、转帐时要仔细看清自己开户的帐号、所持汇票显著特征,防止被“调包”。
托运诈骗
犯罪分子打着经营货运业务的幌子,以悬挂伪造车牌的货车招揽生意,待与货主商定运费后,将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复印给事主,骗取事主信任。货物装车后没几天,司机与货车一并“人间蒸发”,再也无法联系。
去年12月,货主张某通过湛江市某长途货运中介所的陈某联系到一辆货车为其托运价值8万元的蔬菜,张某与司机孙某签订《承运合同书》。合同规定,孙某负责将蔬菜运到河北省保定市,张某预付运费5800元。12月31日,陈某发现司机与货物一起失踪。经过警方侦查,孙某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均为伪造。
警方提示:一要通过正当的货物运输市场办理托运业务,切勿轻信中介所;二在办理货物托运前要仔细查验对方的证件,发现对方有伪造证件嫌疑的,要及时向货运市场的管理人员了解该车的经营情况,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三在托运过程中最好安排专人随货跟车,并保持警惕,防止路途中被甩致使货物被骗;四被骗后要及时报警,尽可能多为警方提供有关罪犯特征等案件线索。
合同诈骗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合同是保障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最有效的法律手段之一,但是如果合同一方在签约过程中不详细了解相对方的情况,或在履约过程中马虎大意,同样会落入骗子的陷阱当中。
警方分析合同诈骗存在下列三种方式:一是犯罪分子故意隐瞒自身履约能力,以虚假的公司名义与事主签订供销合同,提货后以货物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或只付小额货款,或取得货款(或订金)后关闭公司潜逃;二是假意与事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然后席卷材料款、工程款潜逃;三是虚构拥有某“项目”的经营权,骗取事主的投资款;四是事主将货物送达后,犯罪分子以请吃饭等方法分散事主注意力,再将货运走。
去年6月24日,广州某机电有限公司推销员冯某与厦门某机电工程公司法人代表王某签订购销合同,销出2台404KW富豪柴油发电机组。同年7月28日,冯某按合同约定与押运员高某一起将货物运到雷州台湾街商贸城。王某称手续已办齐,待第二天上午验货后交款,接着便热情带上冯某等人到霞山吃饭。晚上9时许,王某借故离开,让其朋友继续陪冯某等人吃饭。酒足饭饱后,冯某与高某返回雷州,才发现货物已经不见了,王某也不知所踪。案发后,雷州经侦大队积极展开侦查,于今年6月12日下午,在该市南兴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讯,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2台电机组运到厦门,以38万元低价卖给当地一个机电经销商。
警方提示:一是在订立合同前要多方了解对方公司的真实性、信用度、财务状况,核实签约人身份以及货物等方面权属的真实性,在未了解对方情况下不能轻易交付定金、保证金或预付货款。二是履行合同过程中看管好货物。三是交付货款之前,一定要仔细检验货物是否存在瑕疵。
借用诈骗
借用诈骗主要指犯罪分子利用朋友、同学等身份主动与事主套近乎,然后热情邀请事主吃饭、喝酒或娱乐,席间提出借用手机、车辆等物办急事,一去不返;或者以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借款。
去年5月15日晚上9时许,一名叫“苏某”的陌生男子打通黄某的单位电话,自称是黄的大学同学,想约黄吃饭叙旧。黄某应约来到某酒店门口后,接到苏某电话,说正忙,打算让朋友先陪陈某定个房间坐坐。过了一会,苏的朋友出现,把陈某领到该酒店旁边的一间酒吧。刚坐下,苏某就打通朋友的手机,与朋友聊了一会后,要求把手机给黄某听。苏某在电话那头直抱歉,说有事,可能晚点再来。于是两人继续等。没多久,苏某打通黄某手机,说有事找他朋友谈,但是朋友手机信号不好,故此让黄某把自己的手机给他朋友听。苏某朋友接过电话后,随手将自己那台摩托罗拉998手机放在饭桌上,便边谈边走出房间。黄某等了很长时间,一直不见苏某朋友再回来,就出去找,但已经找不到人了,回来看清楚那台摩托罗拉998手机,原来只是一台机壳。此时,黄某方知被骗。
警方提示:与不甚熟悉的人交往要保持戒心,尤其当对方借用物品时,绝对不能让财物离开自己视线范围,借出贵重物品更加应该小心。
外币诈骗
不是所有的外币都值钱。在此类诈骗中,犯罪分子抓住一般群众“崇尚洋币”的心理,以低值外币(如越南币、秘鲁币)冒充高值外币(如美元、欧元、英镑、法郎等),诱骗群众用人民币进行兑换。
去年6月,陈某遇见一名中年男子,该男子出示一张印满洋文的“英镑”,问陈某有无出售。谈话间,一名中年妇女上前,称有这种外币,并和该男子以15元人民币兑换1英镑的比率成交。随后,中年妇女故作神秘把陈某拉到一旁,说附近张某有这种外币出售,比率仅是11:1,由于自己身上现金不多,建议与陈某合股向张某购买再转手卖给中年男子赚差价。陈某信以为真,忙回家提取现金2.5万元与中年妇女一同到张某处购得外币。当陈某手持购得的“英镑”欲与中年男子交易时,上述三人早已逃跑无踪。
还有人谎称高价收购旧“国民党币”,骗取群众与其兑换人民币。今年8月7月,一中年男子拿一张旧国民党币给事主李某看,问哪有该币种兑换。旁边一名妇女表示知道。妇女与中年男子商量好兑换比率后,以可以赚差价以由骗得李某取出4万元与其合股向另一名男子购买该币种。就在交钱买币的时候,妇女让李某到旁边捡东西,李某不防有诈,等回头再看时两人已不见踪影。
警方提示:任何私自炒卖外汇或介绍骗购外汇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兑换外汇要到国家指定的银行和外汇交易中心。
迷信诈骗
此类诈骗受害者大都是中老年人,尤其是中老年妇女。他们以一颗虔诚的心为家人祈福消灾,却被敬重的“大师”、“高人”把养老钱骗得一文不剩。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事主这种迷信心理,假冒和尚、尼姑、道士或“算命先生”,称事主家人将有疾病或血光之灾,事主必须拿出一定钱财“作法”才能消灾。犯罪分子要求事主用纸包住钱,贴上符咒,放入箱中“作法”,并吩咐事主在数天后才能开箱取钱,否则不能免灾。待事主开箱取钱,才发现真金实银已被调换。
2002年6月,四名妇女以问路为由与事主蔡某搭讪,四人在聊天中透露认识一名能“消灾治病”的“百岁老人”,并称“百岁老人”已预测到蔡某的儿子将会出事,需马上取出巨款给“百岁老人”“作法消灾”,作法完毕后可取回。蔡某从家中取出59万元后,“百岁老人”装模作样开始“作法”,并谎称蔡某需回家取来儿子的衣服“作法”。蔡某回家后,几名犯罪分子迅速携款逃跑。
今年3月,中年女事主陈某在市场买菜的时候,一名青年女子上前问她是否认识一个叫冯某的人。此时,另一名40来岁的女人走上前来说认识,并称冯某算命很准。陈某心动,随两人一起去找冯。走到寸金桥路口时,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自称是冯的孙女,说必须把家里的财物拿来作法事,作法完毕可取回。陈某回家取出102000元和一批首饰,三个女人在与陈某聊天的过程中,趁机调换陈某装有财物的塑料袋。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尤其是中年老人、妇女以及病患者等,要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相信科学,有病及时到医院治疗,切勿相信“天降灾祸”等迷信之说。
办证诈骗
办理证件前应当了解正常途径,并循序办理,切勿为求快落入骗子的圈套。此类诈骗中,犯罪分子就是抓住事主急于求成的心理,吹嘘认识某领导或假冒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谎称可以走捷径帮助解决工作、子女上学、走私车入户、办理农转非户口、办理护照、办理劳务证等,索要“活动费”、“疏通费”、“办证费”等,骗取钱财。
事主李某于今年6月8日通过朋友张某(本案受害人之一)认识吴某,吴某称姐夫是国家机关领导,有几个内部办理的劳工指标,只要付5320元即可代其办理到香港的劳务证。李某信以为真,约上阿姨黄某和朋友张某、陆某一齐到银行取钱交给吴某,吴某承诺6月28日交证。到了6月18日,吴某通知四人,因为还缺几个名额,要凑齐人才能一起办证,并问是否还有熟人想到港务工。李某于是介绍亲戚陆某和朋友郑某两人,吴某与众人约定7月2日准时交证赴港。6月27日,吴某再次声称还有三个名额,李某又介绍了亲戚陈某和陈某的邻居何某,吴某收钱后安慰众人,为了办得稳妥些,还得再等10来天时间。10多天后,吴某说证件已办好,定于7月23日一齐到香港。7月23日当天,众人等到中午一点仍未见吴某出现,拨打手机已关机,到吴某提供的住址,早已人去楼空。骗子通过无辜的张某骗了李某,又通过李某骗了其他6人。
不但办证、找工作急不了,找对象谈恋爱同样不能急。一些犯罪分子抓住大龄青年急于找对象的心理,以介绍对象为名,收取所谓“婚介费”;更有甚者,以恋爱为名,骗取对方信任,然后以种种理由骗取钱物,或干脆与对方结婚,骗得婚嫁礼金后逃之夭夭,不但骗了钱,还骗了受害人的感情。
警方提示:找工作、婚姻介绍等要找正规中介机构;办事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与人交往要深入了解,涉及钱财要慎之又慎。
分钱诈骗
你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吗?如果你正在为这种奇迹竟然降临到自己身上而沾沾自喜,请小心下面的作案手法:犯罪分子用几张百元真钞夹白纸,捆成一捆,故意摆放在显眼的地方让你发现,然后以“见者有份”的理由,提出分钱,捡到的“纸钱”归你,而你的现金、首饰则归犯罪分子。
去年12月份某天上午9点30分,76岁的男事主郭某喝完早茶,走到霞山税局路段时,一个40来岁的男人骑自行车靠过来与他搭讪。两人走了一段路后,一名30来岁骑自行车的男人追上郭某,说他掉钱了。郭某看到地上有一包用纸捆着的东西,说:“我没有掉东西。”但这名30来岁的男人一口咬定钱是郭某的,还说只要郭某肯承认,三个人就可以平分了这包钱。郭某舍不得放过“天上掉下的馅饼”,便承认了钱是自己的。那二名男人借机相激:“看你也不像有钱的人。”郭某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听了这句话,耐不住性子出言反驳:“我刚花了50万元买房子,现在还在几万元存款在家。”二名男人表示只有亲眼看到钱,才相信郭某说的话。郭某立即回家拿存折,并到银行取出49000元存款装在一个塑料袋里交给二人看,二人看完后把钱还给郭某,并骑车走了。郭某此时还做着分钱的美梦,埋怨二人又不说什么,又不分钱就走了,并打开塑料袋看看,一看顿时傻了眼,袋子已被二人调换,里面鼓鼓囊囊地装了一扎废报纸和收据。
除了分钱外,犯罪分子还会以抵押、中奖、许诺给高额利息回报等手段骗取当事人钱财。主要作案手法有以下几种:一是借口家中有急难或做生意缺钱等,以“贵重”物品或“外币”作抵押,在事主犹豫不决时,另一同伙冒充“专家”出现,好心对物品做出鉴定或表示愿意以更高价位收购,骗得事主接受这些“贵重”物品作抵押;二是邮寄虚假的“中奖通知单”或通过手机群发短信息,告知已经“中奖”,只要邮寄一定金额的邮寄费或“个人所得税”到指定地址或帐户即可领取高档奖品,骗取汇款;三是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供货消息或出售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等,骗取群众汇款到指定帐户;四是冒充外地客商、军官,以货物、车辆、存款被扣急需用钱,现无足够现金等为借口,向群众借钱,并许诺事成后给予高额利息做回报。
警方提示:要树立起劳动致富的思想,不要贪图小便宜中了圈套;网络具有虚拟性,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因此,网上购物一定要找信用度高、合法的网站,与网友进行交易必须持慎重态度,最好当面交易。
推销诈骗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各种商品层出不穷,令消费者眼花瞭乱,一些犯罪分子借机大肆鼓吹手中的假冒伪劣产品,骗得消费者信任后,以高价出售。
此类犯罪作案手法主要有:一是犯罪分子在医院门口或附近,利用群众治病心切的心理,用维生素C等廉价药物,冒充所谓“特效药”,一般以假冒治疗癌症药物居多,向群众高价出售;二称转手“特效”、“奇缺”等药品可以赚大钱,以普通药品冒充高价“特效药”、“奇缺药品”推销,另一同伙假意以高价购买,故意在事主面前讨价还价,进行交易,让事主认为有利可图,出钱购买;三是利用廉价产品冒充高档产品欺骗群众;四是犯罪分子事先摸清某一个体户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放出谣言,称某单位急需高价购买某种商品,而这种商品只有他才有,诱使个体户与他签订供货合同,事主收到货物后,才发觉根本不存在单位求购这回事。
今年7月底某天中午时分,事主林某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一位神色匆匆的“海南佬”问他:“某某养殖场怎么去?”林某刚回答不知道,就出现一名自称某某单位局长的男人说知道,还热情带上“海南佬”和林某去找这个养殖场。车子行至中途,“海南佬”告诉“局长”到养殖场是想买一种“蛇毒丸”,每粒230元。“局长”表示认识养殖场的厂长,愿意助他一臂之力。到了一条小巷子后,“局长”让“海南佬”站在原地等消息,带着林某一起找厂长。不一会儿,厂长的大舅来了,说由于养殖场的税务执照没有年审,不敢公开卖“蛇毒丸”,但是可以在不公开的情况下以每粒200元出售,一袋1000粒,价值20万元,还给了“局长”一粒样品。“局长”和林某拿着样品回头找“海南佬”,“海南佬”说要见到至少1000粒药丸才肯付钱。于是,热心的“局长”又带着林某找到厂长大舅,厂长大舅表示,至少要给10几万元才肯发货。“局长”游说林某,两人凑钱以每粒200元的价格把药丸先买下来,再转手以230元一粒的价格卖给“海南佬”赚差价。林某答应,找朋友借了1万元。厂长大舅拿了两人的钱后,叫“局长”与他一起取药丸,让林某在原地等,但过了很久两人都没回来,林某找“海南佬”,也早已不见人影。
警方提示:一是陌生人热情要求帮忙购买商品的时候,要仔细分辨对方的行为,再决定这个忙应不应该帮,该怎么帮;二是群众购买商品、药品等要到合法经营的商场、药店、医院,不要随便购买“街头货”或从不法游医处购药。从非正式渠道购买的药品服食后如发生意外,事主将得不到任何保障的;三是个体经营者要加强对市场行情的了解,及时了解市场需求,不要轻易听信谣言,随便进货。
利用银行柜员机诈骗
在银行柜员机上动手脚,取得持卡人的卡号和密码后进行诈骗,属于近期出现的新型诈骗方式。此举不但损害持卡人的利益,还严重干扰了银行部门的金融管理秩序。
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在银行柜员机上张贴假通知,误导持卡人按照通知中的提示操作,把存款转入犯罪分子预先设置的帐户中。二是犯罪分子在柜员机不显眼处张贴柜员机故障的通知,要求被吞卡的用户拨打指定的电话,同时在柜员机出卡口上放置一个简易套卡装置,持卡人一旦将卡插入柜员机,就会被伸入卡口内的小夹子卡住无法使用,又无法退出,造成柜员机显示“暂停服务”。当持卡人按假通知提示拨打相关电话后,犯罪分子设法骗持卡人透露密码,待持卡人离开后,取出卡盗取资金。三是犯罪分子采取团伙作案方式,以自我防范意识差、对柜员机操作不熟悉的人为侵害对象,多人合伙在持卡人取款时偷窥密码,在柜员机连接过程中,以帮助操作为名,制造“吞卡”假象,随后在告诉持卡人到银行联系取卡事宜时,取出银行卡到异地取款。
今年3月9日、10日连续两晚,湛江市几个地方柜员机均被不法分子张贴假通知,主要内容为“接总行通知,因省银行卡联网的需要,现将ATM自动取款机取款方式改变如下:(一)插卡,输入密码;(二)按转帐键;(三)输入二次取款网号:4367426131030059***或4367423130040052***后按输入键;(四)输入取款金额,按输入键确认后,方可提取现金;(五)不按以上操作者后果自负!落款为“中国建设银行特此通知”。经过调查,所谓“总行通知”就是一场犯罪分子设下的骗局。
警方提示:一是银行电脑系统升级、服务方式改变等情况,银行会在营业场所内公布,如有疑问可通过银行固定的咨询电话查询,不要轻信柜员机上张贴的“通知”,发现假消息及时拨打110报警;二是持卡人取款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要随便泄露银行卡的密码,一旦卡被“吞”,请直接到银行报失或拨打银行专门服务电话,不要轻信和拨打张贴在柜员机上的电话号码。
虚假租赁诈骗
介绍的最后一种常见的诈骗方式是虚假租赁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屋主,将其租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房屋用长期租借的方式转租给别人,骗取租金,甚至有的将本人已出售的房屋再转卖给他人,骗取房款。
2002年5月份某天,谢某对事主黄某透露,丈夫单位有三套房内部处理,她丈夫可分到一套,但她无钱买下来,于是愿意以9.5万元的价钱卖给黄某。黄某对此颇感兴趣,一个星期后,就跟着谢某看了房子,随后,又带了家人看了一次。2002年9月,黄某把购房款交给谢某。11月份,谢以办理内部房产证为由,先后从黄某及其妻子手上拿走1.49万元,并许诺7个月内交付房产证。可是房产证一直未见交付,黄某了解到,谢某丈夫单位根本不存在有房出售的事实。
警方提示:租借、购买房屋、土地使用权时,要查验对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最好到房管、国土等部门进行交易。(邹红艳 尤小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