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天,在某石油化工企业仓库,两个青年人以一张自己填写、盖上伪造印章的银行电汇凭证,竟然提取了价值10多万元的紧俏化工产品,装上货车扬长而去。这是诈骗分子实施伪造“银行电(信)汇凭证”骗术的一个实录镜头。
“银行电(信)汇凭证”骗术的特征是,骗子摸准银行电(信)汇凭证由单位的财务人员到所属的开发银行购买,私人不能购买的特点,想方设法窃取“凭证”第一联,自己填写企图诈骗的商品数量和金额,盖上伪造要货单位的公章,利用供货单位工作人员十分相信“凭证”的心理,向供货单位诡称从银行汇出款项,并要马上提货,使一些麻痹大意或急于成交生意的供货单位当即供货,骗取货物。
如何才能有效地防止“银行电(信)汇凭证”骗术?笔者认为,学会“三查验”是防骗之法宝。“三查验”方法如下:
一、查验当事人的银行电(信)汇凭证的真假。一般情况下,假凭证盖的伪公章与其他要货单位提货“凭证”公章相比,其笔划比较粗大,摸糊不清。只要认真查验,就会发现破绽。
二、派员到银行查验要货单位是否真的已汇了款来,即查一查其“凭证”第四联(三联)是否已到。若没到,就存在被骗子诈骗的可能性。供货单位不管熟客生客来取货,都应一视回仁,绝对不应轻信而贸然发货。
三、查验当事人是否按财务制度领取“凭证”。是否带有“凭证”第四联(第三联)的复印件。要牢记,按财务制度规定,若要货单位持“凭证”第一联来提货,供货单位是绝对不能以此作为提货凭证而发货的。这是因为银行电汇凭证(第三联)与信汇凭证(第四联)的第一、二联是一样的。第一联是汇款凭据,由汇款单位保存和记帐用;第二联是汇款单位开户银行的汇款凭证和划款依据。电汇凭证的第三联是汇款单位开户银行拍发电报汇款的凭证。信汇凭证的第三联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的记帐凭证和汇款依据;第四联是收款单位的记帐凭证和收款依据。(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