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钱平分”、“抛物行骗”等已是老掉牙的诈骗伎俩,无论是掉钱还是掉物,都只是“换汤不换药”的方法,但犯罪分子却屡试奏效,原因都是一些群众的“贪念”在作怪。目前,掉包诈骗在肇庆高新区仍是诈骗的主要手段。7月份到现在,该区公安分局共接到诈骗案11宗,其中有9宗都是以掉包的方式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大多以“打工妹”作为行骗对象,在诈骗不成功情况下,就强硬抢走事主的现金或物品,从而演变成抢劫犯罪。
10月11日,肇庆高新区某电脑公司技术员凌某(男)提着手提电脑到一家工厂维修电脑,回来途中碰到男子甲,只见甲在路旁低头寻找东西,显出一副焦急的样子。这时男子乙在凌某的身旁经过,甲就上前说他丢了钱,问两人是否有捡到,同时要求两人一同帮他寻找,找到的话就分部分给他们俩,乙表示同意。甲又说怕他们俩打电话给别人来找钱,要求凌某、乙将电话交给甲保管,凌某就将手机交给甲。这时甲的朋友丙走过来问钱找到没有,说怀疑是凌某、乙捡到了钱藏了起来,让凌某、乙将口袋及包里面的东西翻出来,证明他们没捡到钱。当凌某打开电脑包时,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甲上前抢走手提电脑,乙及丙紧跟着后面跑得无影无踪,凌某才恍然大悟,知道是自己被骗了。
在此警方揭示掉包诈骗犯罪的特点及过程。
1、诈骗通常以一叠假钱、假金条等作为利诱吸引群众上当;
2、物色的对象大都是携带大量现金、存折、首饰的妇女;
3、一般都是三人以上的诈骗团伙,其中一人掉钱或掉物,一人捡物,另一人即充当中间调解人;
4、诈骗团伙通常是以人多来迷惑事主的视线,或是以现金做扣押,或是查看存折的存款,同时套事主说出存折的密码,诈骗成功就溜之大吉。
5、一旦骗术被事主识破,诈骗团伙就强硬翻包,趁事主不留神时盗走财物,有的甚至直接进行抢劫。
警方提示各位市民,天上掉下馅饼要不得,贪心只换来贫穷。(高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