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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维权理性是关键 技巧做保障
作者: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07-8-4 10:38:13 |
案例概述: 今年1月份,杨先生在梅陇买了一套新房,在办理交房手续的时候,他碰到上海某装潢公司的负责人吴经理,考虑到自己确实要装修,加上吴经理的热情介绍和答应的免费设计、免管理费、合作不成均不收费等承诺,杨先生就约对方先上门进行设计,如果对设计认可的话就签订合作协议。然而,当杨先生看到对方提供的电脑效果图后对设计以及工程报价都不是很满意,便以再考虑考虑的意见将合作意向回绝了。随后,杨先生又经过多处比较,最终选择了一家装饰公司为其新家进行装修。殊不知,这件事被之前的吴经理知道后,多次找上门,以杨先生窃取了效果图中的内容却没有与自己达成合作,所以不能提供免费设计……等理由要求杨先生承担先前效果图的设计费用。在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杨先生称自己迫于无奈支付了吴经理1200元的设计费。 事后,杨先生觉得自己不仅在经济上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而且装潢公司也侵害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通过市装饰装修协会官方网站将此事进行了公开投诉。在网上叙写整个案件的过程中,也许是万分气愤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杨先生使用了一些言辞过激和不妥当的话语。让人想不到是,吴经理得知这份投诉内容在网上公布后,随即复制其内容为证,以侵害其公司及个人名誉为由将杨先生告到了法院,并要求杨先生向其公开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5000元和打官司的部分费用。 #爱家装饰 结 果: #www.ijzs.com 吴经理认为在与杨先生没有达成合作意向的情况下,杨先生却拿走了他们的设计图并使用了其中的创意,并在网上对其个人和公司进行了言辞过激的指责,严重影响了其公司的名誉和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杨先生则确定自己是考虑对方的设计效果和预算均不理想,所以无法达成合作,也没有拿走对方任何设计图,吴经理没有遵守承诺,采用不正当的方式索取了设计费,一些列举原因也与事实不符。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装潢公司在业务宣传中的确存在不当的地方,但杨先生在网上使用了一些不当的言语也是事实,以此向对方进行适当的赔偿,结束这场纠纷。 #www.ijzs.com 提醒: 合法维权 注重取证 如果真的出现侵权行为时,消费者可以采取维权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自己的合法要求,但维权要理性,不要违背法律和公众利益。此外,要做到理性合法维权,就要有组织、有目标地去维权,在维权之前,要充分提供用于维权的各方面证据加以支持。 杜绝感性和冲动式维权 #爱家装饰 维权过程中,切不可意气用事,特别是通过网络来维权,把自己的真实情况通过网络表达出来的时候一定要以事实说话,不要加上带有感情方面的言辞。 寻求专业人士帮助 打官司和做任何事情一样,技巧是关键。如何才能取得有效的证据,最好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自己用理性的方式去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是一条很适用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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